各县(区)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经市总研究,决定表彰一批2015-2017年全市工会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型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工会”、“模范职工小家”。
(二)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工作者”。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兼顾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单位,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应占一定的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评选对象为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评选条件为:
1、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按时换届,依法依规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85%以上。
2、履行维权职责。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制度,无群体性事件、无生产事故。
3、服务职工群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双亮”活动,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建立单独工会财务账号,工会经费拨缴到位并独立使用。
(二)先进工会。评选对象为各县、区、乡镇街道、局、委单位工会。评选条件为:
1、党委、行政加强和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形成制度。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按时换届选举。工会各项制度健全,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3、圆满完成市总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基层工会组织健全,职工入会率高;所属单位职代会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厂(事)务公开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建设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面向基层和职工,积极主动开展“送温暖”、“送清凉”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保护、女职工等工作,工会经费足额收缴。
(三)模范职工小家。评选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评选条件为:
1、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严格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分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接受群众监督,工会工作坚持民主化、群众化,职工满意率高。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安全无事故。
3、加强“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内部团结、稳定,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申报对象为专兼职工会干部。其中,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干部的比例不超过20%。评选条件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政治业务素质强。
2、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维护团结,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根据市总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对照条件,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并报市总审批。
2、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由各级工会同意并加盖公章,并报市总审批。
3、市总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意见,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的过程。
2、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通过以点带面,学赶先进,进一步掀起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热潮,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各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市总基层工作部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分配表》、《申报表》均从淮南市总工会网站“工会工作”—基层工作栏目或从淮南市总基层工作部QQ群内下载。淮南市总工会网址:http://hnszgh.ahghw.org/;基层工作部群号:378255735。
联 系 人:梁毅。
联系电话:6641439。
电子邮箱:hnszjcgzb@163.com。
附件:1、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
3、先进工会申报表
4、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5、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淮南市总工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