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审﹝2017﹞1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会2017年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的通知
寿县总工会、凤台县总工会,各区、局、委、办、公司(集团)工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推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7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进一步依法履行工会经审监督职责,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决不能让工会资金资产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经市总十四届四次经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开展全市工会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全市各基层工会对照《工会会计制度》、《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安徽省总工会审计整改督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对照本单位历年审计意见,认真梳理本系统、本单位工会财务管理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及审计整改工作。
各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会、大企业工会及其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工会要认真如实填报《基层工会财务审计审前调查表》(见附件一),不得缺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工会报表由主管单位工会核实后统一上报盖章复印件)。虚假填报、拒绝填报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实务审计阶段。2017年4月3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市总工会经审办按工作计划(见附件2)对全市工会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送温暖和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4月初至2017年11月底,各被审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总经审办下达的《审计意见书》进行整改落实。违法违规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审计审前调查表》
2.《淮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淮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