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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之十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02 来源:淮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之十一

问:国家将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提高产业工人待遇,先后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着力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护薪”行动。全国总工会编写《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手册》,引导各地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建立协商协调机制。

党和国家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