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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之十六

发布时间:2023-03-07 11:11 来源:淮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之十六

问:产业工人的安全健康权益将怎样得到保障?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全国总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10余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督促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近年来,各级工会投入资金11.67亿元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近9.6万个。

各级将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发展、控制职业危害。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督促“双报告”制度的建立,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新入职员工、车间班组、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特聘煤矿群众监督员信息管理平台”,在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装备、设施等“硬实力”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强安全文化等“软实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