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宣﹝2016﹞2号
关于举办淮南市“中国梦·劳动美”
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弘扬劳动创造价值的时代精神,热情讴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充分展示我市职工的靓丽风采,市总工会决定,以“唱响中国梦,歌颂劳动美”为主题举办职工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外来建设者(农民工)均可报名参赛。
2、热爱音乐艺术,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参赛歌曲必须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
二、参赛形式
1、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分美声、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三组进行,设预赛和决赛,选手根据自己的情况报名,每人只能报一组比赛。禁止假唱,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演唱可采取独唱、对唱、重唱等多种形式;伴奏可采用自弹自唱、小乐队伴奏、伴奏带等形式;每个节目参赛人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含伴奏人员)。预赛和决赛时,须备歌曲一首,限时 5分钟(含前奏),自备音乐伴奏。
三、评比和奖励。
1、本次比赛邀请有关声乐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现场亮分。
2、奖项设置:参赛选手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设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建立全市职工文艺队伍,加强艺术交流,适时组织参加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四、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以单位集体报名,可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赛。
2、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选手报名时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高品质的音频伴奏带。
3、各参赛单位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至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陈峰进 电话:05546644889
13955460019 邮箱:hnszghxjb@163.com
五、比赛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希望各参赛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积极动员推荐优秀艺术人才参加活动,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附:淮南市“中国梦·劳动美”职工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
淮南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6年4月18日
附:
淮南市“中国梦·劳动美”职工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照
片 |
|||
选送单位 |
|
民族 |
|
||||
出生日期 |
|
年龄 |
|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
||||
工作单位 |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指导老师 |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
艺术简历 |
|
||||||
获奖情况 |
|
||||||
才艺特长 |
|
||||||
参赛曲目 (时长) |
|
|
|||||
|
|
||||||
演唱类型 |
民族( )通俗( )美声( ) |
||||||
演唱伴奏形式 |
伴奏种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