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审﹝2016﹞2号
关于开展对全市工会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各县、区、局(公司)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推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审计监督“全覆盖”,严防工会在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出现黑洞漏洞,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进一步依法履行工会经审监督职责,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决不能让工会资金资产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经市总十四届二次经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开展对全市工会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全市各基层工会对照《工会会计制度》、《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梳理本系统、本单位2015年度工会财务管理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会、大企业工会要认真如实填报《基层工会财务审计审前调查表》(见附件一),不得缺项;虚假填报、拒绝填报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实务审计阶段。2016年3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市总工会经审办按工作计划(见附件二)对全市工会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送温暖和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1日。各被审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总经审办下达的《审计意见书》进行整改落实。违法违规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市总经审办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基层工会财务审计审前调查表
淮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