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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08:41 来源:淮南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阅读次数: 字体:【  

皖工发2022〕24号

关于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

 

县(区)工会、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直、 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大会、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引发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全各级工会广泛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市内、省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 红色旅游景点等承接市内、省内疗休养业务,2022 年组织 10万 名以上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助力我市、我省旅游行业加快恢复,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活动组织

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工疗休养活动责任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有序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承接疗休养活动。统筹利用好职工疗休养基地、工人疗休养院,将职工疗休养活动优先交给职工疗休养基地、工人疗休养院组织实施。鼓励基层工会在市内、省内 A 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开展春、秋游活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工会对接,提供本地 A 级旅游景区名录、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名录,配合各级工会对承接活动的旅行社、旅游民宿资质进行审查,督促文旅企业依法依规为工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二)疗休养对象

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技术工人、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和工会会员为主。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为带薪参加,由所在单位保障疗休养期间工资。

(三)疗休养内容

职工疗休养活动坚持“疗”“休”并重、“医”“养”结合, 2022 年职工疗休养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倡导开展“一

课三活动”,即组织开展 1 次思想政治教育课,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1 次座谈交流活动,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1 次健康服务活动,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活动。1 次文化体验活动,组织职工参与节庆会展、文化惠民、专题讲座、美食体验等相关活动,带动职工文化消费。

(四)时间和地点

每批次的职工疗休养活动时间由组织实施疗休养单位根据 工作生产实际,统筹合理安排,省内一般不超过 5 天。可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安排职工分批次、分时段开展疗休养活动。疗休养地点可以安排在淮南市、安徽省各级工会认定的职工疗休养基地, 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总工会互认共享的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 地、革命老区、脱贫地区及对口帮扶地区,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宿、 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安排到淮南、黄山、池州、六安、安庆等旅游行业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地区。

(五)活动费用

职工疗休养费用在单位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工会组织开展春、秋游活动费用标准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执行。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承接市内、省内疗休养业务,可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疗休养活动的统筹安排,按照“谁举 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 控各项工作,制定职工疗休养方案,精心组织疗休养活动,加强 安全教育,落实带队人员职责任务,召开行程安全讲解会,切实 保障职工疗休养工作安全、优质、高效进行。

(二)提升服务水平

承接疗休养活动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要精心安排,落实专人负责,以优质服务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确保职工疗休养活动取得成功。鼓励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业围绕最美淮南、最美皖南、 欢乐皖江、红色大别山、休闲皖中、风情淮河、传奇皖北”主题为职工疗休养活动设计专门线路,提供专属优惠,让职工有更多获得感。

(三)严肃工作纪律

组织实施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审查疗休养活动内容,严禁将购买旅行社服务异化为公款旅游,严禁到纯娱乐性游乐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封建迷信场所、有低俗庸俗活动内容的场 所等。

(四)加强宣传推介

加强对职工疗休养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倡省内市、县(市、区)之间开展疗休养结对和职工互送活动。各级工会命名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要加强和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合作,共同打造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最佳目的地。鼓励支持各地赴沪苏浙开展疗休养资源推介,吸引省外职工到我开展疗休养活动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文化旅游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