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和淮南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会拟采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方式,对2024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总工会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需求内容
1.开展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
对淮南市总工会2024年度3个预算项目、总金额362.79万元(具体见附件1)的支出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重点了解社会效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市总采购部门,向市总党组报告绩效评价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等,为今后工作和决策提供参考。
中标供应商在淮南市总工会机关涉及部门开展项目自评及提供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以及实际完成情况、偏差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按要求对每个项目都出具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资金使用单位为多家的项目,抽查覆盖面至少要达到50%,且抽查重合率不得高于20%;资金使用对象是多人的项目,抽查覆盖面至少要达到20%。评价工作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将抽查纪录提供给市总采购部门。
2.开展预算绩效培训和咨询
2025年年底前,中标供应商以2024年度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为案例,围绕如何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如何更好加强预算绩效过程监控、如何扎实做好预算绩效自评等,组织专家对全市工会干部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辅导,并提供评价期间日常绩效业务咨询服务。
三、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从事过工会系统预算绩效评价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本项目一次性打包进行绩效评价服务,询价控制价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报价超出控制价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均将被视为无效。有效报价为资格证审查合格,且按询价要求提供的低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资格条件经审查符合后,确定有效报价提交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评价工作完成且培训辅导结束后一周内支付本次绩效评价服务费。
3.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应当包含绩效评价服务及绩效评价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通讯费、相关税费及现场评价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同时,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供应商要按《淮南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关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淮财绩效〔2021〕151号)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指标体系、出具相关报表报告、留存文件资料底稿等,确保所有流程资料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收集的基础资料需报市总采购部门一份备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质量目标
完成的服务内容,符合安徽省总工会和淮南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达到安徽省总工会和淮南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各项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送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不接受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与投标),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4.三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工会系统或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或市财政局委托的重点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评审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或评价报告;
6.供应商具备开展绩效评价服务的能力,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组建至少三人组成的项目团队,项目实际负责人需牵头参与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工作(含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不含各类审计项目,不含正在实施未结项项目,保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确保项目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7.供应商不得与询价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送资料要求
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可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或邮寄方式将报价单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送内容”要求的其它佐证资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于2025年7月9日17时30分前将密封后的档案袋送达或邮寄至淮南市总工会机关608室(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42号)。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54-6669815。
附件:
1.淮南市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项目汇总表3.2025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xls
2.报价单4.报价单.doc
淮南市总工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