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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09:34 来源:淮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

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总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工会、市产业工会、直属单位和直管基层工会:

《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办法(试行)》已经市总工会党组第25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总工会

              022年6月28日

 

 

 

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在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中建功立业,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省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意见》《关于申报2022年项目补助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保障采取“市总工会补一点、基层工会出一点、单位行政支持一点”的方式落实。

第三条  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实行项目化申报和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编报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资金的整体预算,收集整理基层工会申报的经费预算和开支凭证等材料,做好劳动和技能竞赛情况的绩效评估,提出资金补助项目和补助方案;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根据市总党组会议纪要下拨补助资金,监督管理补助资金的使用;市总工会经审办负责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

第三章   资金补助对象、申报条件、适用范围和类别划分

第五条  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对象是:县(区)工会、市产业工会、直属单位和直管基层工会。

第六条  申报补助资金的必备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提供竞赛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竞赛组织机构和完整的活动方案、应急预案;

4.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5.有竞赛相配套的保障经费。

  资金补助的适用范围:各类以推动淮南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壮大三大支柱产业、开展五大攻坚行动、发展六大新兴产业、落实十大民生工程等为方向,以提升职工职业技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落脚点而举办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市总安排的参加国家级、省级、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单位。

第八条  给予资金补助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类别及补助金额:

一类:被列入省级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省级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省级技能竞赛,且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的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5--7万元。

二类: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的市级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2--4万元。

三类: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劳动和技能竞赛,酌情予以补助。

第九条  市总工会安排的参加国家级、省级、区域性行业

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单位,根据参赛规模、参赛工种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3万元。

第四章  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和拨付程序

第十条  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资金须用于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必需的场地、物料、裁判、工作餐、车辆租赁、设施设备租用、宣传、防疫物资、总结表彰等费用开支,不得用于非竞赛项目支出。

第十一条  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

1.申报单位应在年初向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提交《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根据预算情况先垫付所有的经费开支。

3.年底,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劳动和技能竞赛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附件4)和审核,并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项目和补助方案。

4.市总工会党组对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提出的资金补助项目和补助方案进行研究。

5.被确定为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项目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提交劳动和技能竞赛方案(包括竞赛主题、竞赛形式、竞赛内容、竞赛目标和要求、参赛范围和人员、竞赛时间安排、竞赛考评和奖励办法等)、《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预算表》(附件2)、《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经费支出凭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6.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根据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纪

要,及时下拨补助资金。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受补助单位负责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经费预算和日常使用,要根据本办法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用好补助资金,并配合做好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  受补助单位要严格财经纪律,不得挪用和侵占补助资金。

第十四条  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市总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审查。财务管理混乱或违规使用的,将追回补助资金,并严肃处理。

第六章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会同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预算表

3.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资金申请表

4.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评价指标

1.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doc
2.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预算表.docx
3.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4.淮南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评价指标.docx